亳州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0-03-15 15:48:52 安徽专升本考试资料网

一、学院全称:亳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亳州学院源于 1909 年的蒙城师资讲习所,2002 年升格为亳州师 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 年 3 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公办普通本 科高校。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首批优秀旅游 城市”、全国“四大药都”之首的亳州。具有 3700 多年历史的亳州, 人文荟萃,文化底蕴厚重,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 抟等一批圣哲先贤诞生于此,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等文化形态泽 被华夏、远播中外。 学院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办学定位,现拥有一支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共有专任教师 389 人,其中正高级 34 人、副高 级 102 人,专任教师中博士 18 人、硕士 299 人。学院以教育学类、 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为特色,构建基 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交叉融合,教育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 学、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院广泛开展校地、校企、校政、校校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 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推进产教学研用一体化,促进工学结合、产 教融合,打造融实习实训、就业于一体的合作平台。学院与北京京 师国际教育集团、上海昌硕集团、广东安东物流等 30 多家“北上 广”、“长三角”、“珠三角”企业合作,开展实质性的订单式人 才培养;与古井集团、华佗国药、广印堂药业等知名企业合作建立 了 71 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与新加坡金日教育产业集团合作, 2 每年选拔优秀毕业生赴新加坡就业。我校毕业生在各行各业表现优 秀,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为学院赢得了良好社会声誉。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 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力实施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服 务发展战略,集中优质教学资源,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学院正朝着 建设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应用型本科高校阔步前进!

五:招生计划

安徽专升本考试资料网

 注:参考教材:

(1)《大学英语》为《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 (第四版),第一册,第二册;《新编实用英语》教材编写组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新编教育学》(第二版),主编:伍德 勤,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儿童发展心理学》,主编:刘梅,清华 大学出版社。

(3)《学前教育学》,主编:王冬梅,李兴娜,许军, 东北大学出版社;《幼儿心理学》,主编:程素平,王贵平,传媒 大学出版社。

(4)《文化产业概论》第三版,编著:李思屈、李涛, 浙江大学出版社。

 六、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院(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院、省属普 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 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退役士兵报考者,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 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培养模式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 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 施细则(修订稿)》(院教〔2017〕25 号)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 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 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 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 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 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 策。

 七、报名办法

(一)基本信息采集:考生于 4 月 17 日-4 月 20 日到所在学校 或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二)现场报名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于 4 月 27 日-4 月 29 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所在 学校或毕业院校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 考生身份证。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 试选报(钢琴弹唱、儿童操舞表演、儿童画创作任选一项)登记。

(三)免试考生面试、材料审核、公示及核查:(见“亳州学 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表”),面试地点:勤政楼 2051 室。

(四)报名费标准: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 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 号)。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于 5 月 11 日到我校招生办(勤政楼 2051 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所在学校打印盖章的 《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考生身份证。 申请免试的考生,另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亳州学院 2018 年亳 州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及免试表》(见附件 1),简称《考试报名 及免试表》,下同),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考试报名及免 试表》交毕业学校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 件上签字盖章,现场报名确认时与原件一起交我校审核。

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符合相关优惠政策的毕业生退役士兵, 须提供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材料。 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 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安徽专升本考试资料网

(二)命题:

专升本考试科目命题由我院负责,命题教师从命题专家库中抽调。

(三)考试时间:

安徽专升本考试资料网

(四)考试地点:考场设在亳州学院博学楼。

(五)查分:考生可于 5 月 17 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 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见附件 3),并由毕业学校招生部门签署意见,于 5 月 19 日前传真至招生办(0558- 5367133),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 不予通知。

九、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自主 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 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 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六不准”、“十条禁令”,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

2.执行《安徽省 2018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 法》规定: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 6 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荣立三等功 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 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的规定执行”。

3.录取先后顺序为免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免试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考试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免试录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育专 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限“教育与体育大类”、“文化艺术大类”; 免试录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限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媒大类” (见附件 4:亳州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免试专业范围)。

4.申请免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原则: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免试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面试 通过,可直接录取。

5.参加考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录取 原则:在公共课专业课单科线均不低于 60 分的前提下,各招生专 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 高到低排序录取。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排序为专业课、专业技 能。如有若干考生总分、单科成绩排序完全相同、且排名为录取最 后一名时,学校将追加招生计划,同时录取。

6.调剂录取:在我校总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进行校内调剂, 调剂办法是各招生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 按照专业课成绩、专业技能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到报考专业。

7.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 造成学校普通专升本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可以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 7 考生中依序递补录取。

8.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9.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二)免试政策:

1.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 励;

2.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 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报 考我院相应专业,经我院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注:免试考生 所学专业既限于附件)

4: “亳州学院 2018 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 中的专业大类,奖项又要符合近三年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 竞赛部分 A、B 类项目”)

(三)公示时限:5 月 20 日-5 月 26 日。

十、学费标准: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 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皖价行费 【2000】259 号,安徽省教育厅 物价局 财政厅教计【2006】15 号 文件执行。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在我校规定的时 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 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三)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 关规定和《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单位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三、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专升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 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 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 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领导 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四)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校者,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我校 招生考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五)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 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 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要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 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 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上述手段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 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2.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5367061

3.学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 号

4.邮政编码:236800

招生咨询 QQ:2332642267、2953422661、1018583912

招生相关专业所在系联系方式:

教育系:0558-5348221、0558-5348227

中文与传媒系:0558-5348241、0558-5348240

十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如与 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电话咨询
QQ客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