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学院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概况
亳州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首批优秀旅游城市”、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全国十大“一带一路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全国“四大药都”之首——安徽省亳州市。这里文脉悠长,人文荟萃,老子、庄子、曹操、华佗、花木兰、陈抟等一批圣哲先贤诞生于此,具有 3700多年历史的亳州成为彪炳史册、泽被中华的道家文化、中医药文化的发祥地。
学校办学历史始于 1909年创办的蒙城师资讲习所,1952年设置蒙城师范,2002年 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 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亳州学院。
百年办学历史,蕴育了“善学善教,育己育人”的校训,形成了“严谨、垂范、求真、拓新”的教风和“勤学、善思、砺志、进取”的学风,培养了 3万多名合格人才。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特色化”办学定位,以教育学类、中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为特色,形成了教育学、工学、理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现设中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教育系、中文与传媒系、外语系、美术系、音乐系、体育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1个教学院系。
围绕建设充满活力、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服务发展,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建有制药、酿酒、中药苗组培、电子与信息、设计与传媒、物流、会计、旅游、教师教育等实验实训中心,共有实验、实训室 160多个,满足专业实践教学需要。
强化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激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活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五、招生计划及考试指定教材
(一)招生计划
注:表中“单列”是指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二)考试指定教材
详见学校网站
六、招生对象
1.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退役士兵报考者,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报名办法
(一)基本信息采集:考生于 4月 16日-4月 19日,到所毕业学校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二)网上报名:考生在毕业学校取得报名资格生成考生号后,于 4月 22日至 4月 23日登录亳州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报专业志愿,并将毕业学校打印的《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扫描成图片上传至我校报名系统用于资格复审。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从钢琴弹唱、儿童操舞表演、儿童画创作中任选一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运动康复专业的考生,另需参加 100米、800米、铅球(5kg)、立定三级跳远等专业测试。
(三)免试考生资格审核:
1.时间:4月 26日。
2.地点:勤政楼 2051室。
3.审核时请携带相应证书和证件。
4.免试条件见(九、招生录取中的免试政策)。
5.免试考生公示时间:4月 28日。
6.对免试结果有异议核查时间:4月 29日。
(四)报名及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并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 120元,请广大考生于2019年 4月 24日至 4月 25日登录报名系统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考生于 5月 10日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
(一)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及地点
(二)查分:考生可于 5月 14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2019年专升本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招生部门签署意见,于 5月 16日前传真至招生办(0558 -5367133),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九、招生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招录依据: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安徽省 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函〔2019〕5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
2.录取原则:首先录取免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其次是免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再者是考试的毕业生退役士兵;最后是考试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业课成绩不低于 4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运动康复专业排序为专业课、专业技能。如有若干考生总分、单科成绩排序完全相同、且排名为录取最后一名时,将追加招生计划,同时录取。
3.递补录取: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普通专升本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调剂录取:对因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本专业计划数而造成该专业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将把该专业剩余计划调到合格考生人数足额的相关专业。
(二)免试政策:1.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
2.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并提供免试相应证明材料,经面试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录取。免试录取名额不超过相应专业计划的 10%。
(三)网上确认: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5月 17日前)内在学校网站对是否选择我校进行网上确认,若不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
(四)公示时限:5月 20日-5月 26日。
十、学费标准及培养模式
(一)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安徽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二)培养模式
1.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院教〔2017〕25号)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一)新生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三)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其它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和《亳州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十二、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三、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四、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2.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5367061
3.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 2266号
4.邮政编码:236800
招生咨询 QQ:2332642267、2953422661、1018583912
十五、招生相关专业所在系联系方式:
1.教育系(小学教育、学前教育):0558-5348221、0558-5348227
2.中文与传媒系(文化产业管理、汉语言文学):0558-5348241、0558-5348240
3.中药学院(制药工程):0558-5348222、5348195
4.生物与食品工程系(生物工程):0558-3030060、3030061
5.体育系(运动康复):0558-3035956、3035957
十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办负责解释。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