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技能科目考核纲要
一、考试性质
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选拔性考试,由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考试选拔对象为应届普通全日制(统招入学)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生。实质是大学专科阶段教育与本科阶段的专业教育的衔接,目的在于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继续进行正规本科教育的考试制度。滁州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普通专升本选拔考试包括理论科目考试和技能科目考试,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为基础教育选拔优秀人才并使之成为卓越师资。考试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
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学前教育教学实际以及滁州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以选拔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接受教师职前教育,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人才储备。
三、考试项目与要求
(一)考试项目
幼儿歌曲弹唱和舞蹈二个科目,每个科目50分,总计100分。
幼儿歌曲弹唱要求考生在弹奏钢琴的同时能以恰当的音量完成儿童歌曲的演唱,节奏正确、音准良好、音色甜美、音量适中,能达到教学所需要求。
舞蹈方面要求考生在考自选舞蹈时,能体现出较好的舞蹈素质,表演时动作熟练、舞姿优美、情绪饱满;在考创编幼儿舞蹈时,能体现出较好的舞蹈素质,能根据音乐形象即兴创编儿童舞蹈,且动作连贯,具有童真童趣。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幼儿歌曲弹唱
(1)考核内容
自弹自唱一首儿童歌曲。
(2)考核标准
①能够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演唱歌曲。(5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5分)
③歌唱声音洪亮,吐字清晰,音色圆润统一,流畅,演唱作品完整。(10分)
④歌曲的处理恰到好处,准确地把握作品的演唱风格。(10分)
⑤弹奏连贯流畅,姿势正确。(8分)
⑥弹唱配合协调统一,演奏完整,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7分)
⑦弹唱同时能观察旁边观众3次以上或不少于10秒。(5分)
(3)具体要求
①歌曲考前抽签决定,提前30分钟通知考生准备。
②化妆、服装自备,自己用钢琴伴奏,不允许有其他伴奏。
③测试时间5分钟以内。
2、舞蹈
(1)考核内容
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2)考核标准
①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风格特征突出。(10分)
②作品风格韵律把握准确,动作规范、流畅。(15分)
③表现力强,舞蹈形象生动鲜明。(10分)
④有较扎实的舞蹈基本功,舞台效果好。(15分)
(3)具体要求
①自选一个中国民族民间舞或古典舞作品。
②自备服装、道具、伴奏音乐(MP3格式)。
③时间5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