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专升本【法学专业】考试大纲
2020-03-15 22: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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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刑法总论》
【考核目标与要求】
初步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并运用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
【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刑法总论概述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三、刑法的效力
四、犯罪
五、犯罪构成
六、犯罪客体
七、犯罪客观方面
八、犯罪主体
九、犯罪的主观方面
十、正当行为
十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十二、共同犯罪
十三、罪数形态
十四、刑事责任
十五、刑罚概述
十六、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十七、刑罚的裁量
十八、刑罚的执行制度
十九、刑罚的消灭
【参考书目】
彭凤莲、汪维才主编:《刑法学》(第二版),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
《民法总论》
【考核目标与要求】
初步掌握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并运用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
【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特点;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四、自然人
五、法人
六、非法人组织
七、民事权利
八、民法中的物
九、民事法律行为
十、民事代理
十一、期限与诉讼时效
【参考书目】
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七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8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