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8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0-03-15 15:26:43 安徽专升本考试资料网

一、学校简介

滁州学院位于皖东江淮之间,学校所在地滁州市,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与江苏省南京市山水相连,山清水秀,文化底蕴浓厚,北宋欧阳修留下千古名篇《醉翁亭记》;朱元璋从这里开始创建了大明王朝;清代吴敬梓创作了开讽刺小说之先河的皇皇巨著《儒林外史》;下辖的凤阳县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学校是一所以工、管为主,工、管、文、理、经、教、农、艺八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院校,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1636亩,现有会峰、琅琊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2.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19.8万册。设有17个二级学院,57个本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15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88人、副高级职称240人,博士251人(含在读78人)、硕士727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867人。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加快教育现代化和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新要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实施“十三五”事业发展“1234”战略,紧扣“转型与提升”主题,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提升水平、办出特色,到2020年,把学校建成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办学有特色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

(学校详细概况可见学校主页“学校概况”栏)

二、招生专业

本次招生专业4个,共280个招生计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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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2.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关于退役士兵政策,详见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基本信息采集:2018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基本信息采集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采集时段为2018年4月17-20日。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通知到本校每位有意愿报考专升本的毕业生,并安排专人审核考生入学当年新生名册及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4月21-22日报考我校的考生到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报名、缴费。报名时须提交报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填写报考专业、签名。报名考试费为120元/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滁州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退役士兵现场报名时,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请免试的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立功授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和民政部门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5月11日8:30-17:30,考生凭身份证到我校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志愿设置

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

 

五、考试

(一)面试

4月22日下午学校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3-29日。

(二)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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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大纲详见相关网页。

3.成绩公布:5月17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各科成绩。

4.查分:5月17-19日,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专升本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于5月19日18点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50-3510048)或拍图片发送至招办邮箱(127002436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月20日学校对登记考生的分数进行核查,查卷结果如有误则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查分限查漏改、漏统,宽严不查。

 

六、招生录取

(一)免试类录取原则

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但免试录取计划数控制在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5%以内。

(二)专业考试的录取原则

1.确定单科资格线。除了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技能测试科目不设单科线外,其余各科每门单科资格线均不低于50分。

2.在达到报考专业单科资格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考生总分最后名次并列且超出招生计划数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小学教育专业排序顺序为基础心理学、教育学、钢笔字;学前教育专业排序顺序为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歌曲弹唱、舞蹈;英语专业排序顺序为英语听力、综合英语;市场营销专业排序顺序为市场营销学、管理学。当有若干考生总分、单科成绩排序完全相同、且排名为录取最后一名时,学校将追加招生计划,同时录取。

(三)退役士兵录取原则

1.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报考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可免试入读。

2.有多名退役士兵报考时,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报名人数超过单列计划数时,依次按立功等次、报考专业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近程度进行录取;无符合免试条件时,录取原则同上(二)条。

3.当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较多时,学校将增加退役士兵的录取数,确保其录取比例为符合报考条件退役士兵数的30%;同时减少该专业面向普通专科生的计划数,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不变。

4.无退役士兵报考时,该单列计划数调至同专业普通专科生计划数中。

(四)拟录取时间:5月21日。

(五)拟录取结束后,5月21-27日在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5月28日,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因放弃录取资格而多出来的名额,由符合单科合格线的考生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规则同录取原则。

(七)5月下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八)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学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七、培养模式及入学后待遇

(一)培养模式

考生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按照2年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

(二)入学后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其档案交由学校管理,户籍可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学校所在地。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4.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安徽省物价局最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招生咨询QQ号:1270024362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1270024362@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550—3087952

招生监督邮箱:jiwei3087951@126.com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12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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